2016年8月22日 星期一

偈頌3:「捐捨於父母」、「逆害於父母」

偈頌3:「捐捨於父母」、「逆害於父母」

經論名稱
前半偈頌
後半偈頌
《阿毘曇八犍度論》
捐捨於父母,亦王及二學;
捨邦土翼從,無礙過梵志。
《阿毘達磨發智論》
逆害於父母,王及二多聞;
誅國及隨行,無礙過梵志。
T210《法句經》
學先斷母,率君二臣,
廢諸營從,是上道人。
《出曜經》30 雙要品〉
除其父母緣,王家及二種,
遍滅其境土,無垢為梵志。
《出曜經》〈34 梵志品〉
先去其母,王及二臣,
盡勝境界,是謂梵志。
《法集要頌經》卷329 相應品〉
除其父母緣,王家及二種,
徧滅其境界,無垢為梵行。
《法集要頌經》卷433 梵志品〉
學先去其母,率君及二臣,
盡勝諸境界,是名為梵志。
巴利《法句經》294
殺了母親、父親及兩個剎帝利王,
殺了國人及所有隨從,他成為寂靜無擾地遊行(於世間)的婆羅門。
巴利《法句經》294
Mātara pitara hantvā, rājāno dve ca khattiye;
Raṭṭha sānucara hantvā, anīgho yāti brāhmao.
梵文《法句經》
Uv 29.24, Uv 33.61
mātara pitara hatvā, rājāna dvau ca śrotriyau
rāṣṭra sānucara hatvā, anigho yāti brāhmaa

《出曜經》卷30〈梵志品 34〉:
「先去其母,  王及二臣,
 盡勝境界,  是謂梵志。

『先去其母』者,愛心流馳以為源本,無漏意識能去斯病使盡無餘。『王』者我慢也,『二臣』,戒盜、身見。『盡勝境界』者,一切諸結使,能去眾結之患,故曰為梵志。是故說曰『先去其母,王及二臣,盡勝境界,是謂梵志。』」(CBETA, T04, no. 212, p. 774, c18-24)
《出曜經》卷26〈雙要品 30〉:
「除其父母緣,  王家及二種,
 遍滅其境土,  無垢為梵志。

『除其父母緣』者,如來所以說是者,現其愛心永盡無餘,更不復生,是故說曰『除其父母緣』也。『王家及二種』者,所以論王現其憍慢;二種者:一者戒律,二者邪見,除此憍慢更不復興,是故說曰『王家及二種』也。『遍滅其境土,無垢為梵志』者,如來所以說此者,欲現己慢永盡無餘脩其淨行,是故說曰『遍滅其境土,無垢為梵志』也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2, p. 750, c15-2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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