偈頌16:「脫若墮已墮」、「雖脫而墜墮」
經論名稱 |
前半偈頌 |
後半偈頌 |
《阿毘曇八犍度論》 |
脫若墮已墮,貪餮復來還, |
已逮安隱處,樂往至樂所。 |
《阿毘達磨發智論》 |
雖脫而墜墮,饕餮復來還, |
得安仍樂樂,乘樂至樂所。 |
《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》 |
解脫墮復墮,貪著復來還, |
已還歡樂處,於善住善處。 |
T1543 T1644 《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》 「脫若墮已墮」者,「脫」謂欲界也,「已墮」謂生色界,「若墮」謂辦色界中五陰也。故曰「脫若墮已墮」也。 『雖脫』者,謂諸外道雖脫欲界;『而墜墮』者,謂彼而墜色無色界生,及墮彼受生貪。 『解脫復墮』者,解脫者於欲界脫,亦脫欲界結使;色、無色界愛未盡,於彼墮[1]墮便生。 「貪餮復來還」者,有世間道垢盡、聖智未生。彼自身娛樂、自身恃怙,復墮地獄、畜生、餓鬼。故曰「貪餮復來還」也。 『饕餮復來還』者,謂彼於『順五下分結』雖少分斷,而餘多故,後必起貪,還生欲界。 『貪著復來還』者,彼不能展轉除盡『欲界相應結』來住彼,於彼方便染著欲界諸結使,不能拔離;復起欲界結使,來至欲界。 「已逮安隱處」,「已逮」者,謂佛佛弟子。 『得安』者,『安』謂有餘依涅槃界,諸阿羅漢已證故名『得』。 『已還歡樂處』者,謂佛聲聞,彼已還安隱處,無生無病死之患。『歡樂處』者,賢聖八品道。 「安隱」者,謂之泥洹。彼娛樂,故曰「已逮安隱處」也。 「樂往至樂所」者,彼道樂至泥洹,故曰「樂往至樂所」也 『仍樂樂』者,『樂』謂無餘依涅槃界,彼恒欣慕故名『樂』。『乘樂至樂所』者,謂乘道樂,至涅槃樂。 於善住善樂三昧,樂於中遊行,永還安樂處者。 復作是說:『解脫墮復墮』者,於須陀洹得解脫墮地獄,彼墮天貪著復來還,欲界愛未盡,還來人間。『還歡樂處』者,無有恐懼入地獄之憂。『樂』者賢聖之道。『於善住善』者,越一切諸結還於涅槃。 復作說:『墮復墮』者,斷滅見。『解脫』有,常見。『墮貪著復來還』者,地獄、餓鬼、畜生。於有常斷滅解脫而修行道,餘者亦如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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